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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肺损伤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

发布日期:2016-03-09  来源:

【临床表现】 
  除有原发疾病相应的症状及体征外尚有以下临床表现。

  (一)具有ARDS的高危因素。

  (二)进行性呼吸频数和或呼吸窘迫。

  (三)咳嗽咳痰,可有小量咯血。

  (四)烦躁、神志恍惚或淡漠。 

【体格检查】 

  (一)发绀。 
  (二)肺湿罗音,或实变体征。出现呼吸困难,吸气时肋间及锁骨上窝下陷。

  (三)心率常超过100次/分。

【辅助检查】 
  X线表现为双侧肺部出现斑片状乃至融合的大片状阴影,两肺呈广泛实变。可见支气管充气相。

【诊断标准】 
  (一)具有发病的高危因素。

  (二)急性起病,呼吸频数和呼吸窘迫 

  (三)难以纠正的低氧血症;PaO2/FiO2≥200≤300mmHg则称为急性肺损伤(ALI)。ARDS:PaO2/FiO2≤200mmHg(26.7kPa,不论PEFP高低)。 
  (四)正位胸片可显示双肺浸润影。 
  (五)临床排除左心衰或肺毛细血管楔压(PCWP)≤18mmHg(2.4kPa)。

  凡符合以上五项可诊断ARDS。 

 

【治疗】 
  一、治疗原发病。

   二、氧疗与机械通气 
  (一)氧疗要保证机体的氧供应,  维持动脉血氧分压大于60mmHg(8kPa)或氧饱和度大于90%,在患者开始恢复时,在保证氧合的情况下,吸人氧浓度尽快降至0.6以下。 
  (二)机械通气为保证患者的氧合功能,吸入氧浓度大于0.5时,机械通气往往不可避免。在ARDS中机械通气的模式并没有统一标准。 
  1·无创人工通气:早期可试用无创面罩人工通气:包括有持续正压通气(CPAP)和双相正压通气(BiPAP),  CPAP尽可能小于20cmH20,BiPAP设置建议IPAP10~30cmH2O、EPAP4~10cmH20。 
  2·传统人工通气:采用经口,经鼻插管或气管切开的途径进行人工通气。可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通气模式。常规加用呼气末正压.

   三、重症监护和护理包括合理使用药物镇静技术。

  四、综合的治疗 
      (一)严格控制液体量平衡:控制输入液体的量,降低肺毛细血管压,根据尿量及患者情况酌情补充液体。 
      (二)糖皮质激素:危及生命时可短期应用1-2天立即停药。 
  (三)其他综合的治疗包括营养支持、防治肺部感染和器官支持治疗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