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为更好地改进医院工作,直接听取院内、外来访人员的意见,及时解决医院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,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。
2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时间,地点设在门诊大厅,分别由医院院长和职能科室领导接待,办公室做好排班工作。
3、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,做好记录,进行必要的解释,对来访人员的意见认真解决,对需解决的问题向来访人员说明,并积极协调催办。能当场协调处理的要当场处理;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,应在2个工作日内转办和督办,一般投诉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2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时间,地点设在门诊大厅,分别由医院院长和职能科室领导接待,办公室做好排班工作。
3、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,做好记录,进行必要的解释,对来访人员的意见认真解决,对需解决的问题向来访人员说明,并积极协调催办。能当场协调处理的要当场处理;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,应在2个工作日内转办和督办,一般投诉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4、来访人员应听从安排,如人多需按顺序接待。
5、院办公室定期总结,汇报接待情况。
5、院办公室定期总结,汇报接待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