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根据浙江省卫生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(浙卫发 [2012] 27号)》的要求,以“保障质量、改善服务、公开透明、提高效能”为主题,为建立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制度,促进我院合理用药,切实加强有效监督,决定在我院实施“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”,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
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“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”实施方案
根据浙江省卫生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(浙卫发 [2012] 27号)》的要求,以“保障质量、改善服务、公开透明、提高效能”为主题,为建立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制度,促进我院合理用药,切实加强有效监督,特制订我院“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”实施方案。
(一)组织机构及职责
1.组织机构
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“阳光用药”负主要领导责任,医院成立实施“阳光用药工程”领导管理小组,负责 “阳光用药”的具体工作,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 “阳光用药”监督管理工作。
医院实施“阳光用药工程”领导小组
组 长:崔 融
副组长:翁 益 周薇莉 程正文
成 员:朱 辉 何继红 林 海 张寅荣 韦朝晖
杨水仙 金 晖 洪昌正 林立新 童 玲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周薇莉(兼)。
2.职责
结合我院实际制订“阳光用药”各项规章制度;按季、半年和一年汇总医疗服务和“阳光用药”相关信息,报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向社会公示;定期对本单位阳光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,并进行通报和公示,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。
(二)工作目标
1.药品采购更加规范透明
严格执行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,严禁在中标目录以外采购药品,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。
2.临床用药服务实现“三知道”
患者能从医师或药师的医疗和药事服务中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;能从医院公示载体和费用清单中知道药品的准确价格;能从医院的公示载体中知道相关医院合理用药的信息。
3.药品使用总量和结构合理
——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≥30%;
——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≤50%;
——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≤28%;
4.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
2012年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。
——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≤50%;
——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≤28%;
4.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
2012年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。
(三)工作内容
1.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
1.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
——必须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,采购品种必须从省中标目录中选择;
——制订出台《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》,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药品确标工作,并将确标结果予以公开;
——制订出台《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》,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药品确标工作,并将确标结果予以公开;
——应规范备案采购,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。如临床确需,要按照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严格审批,并将采购使用情况定期公布,接受监督;
——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。
2.提供良好的临床用药服务
——临床医护人员做到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,并主动向患者告知所用药品的作用、用法和注意事项。临床药师和药品调剂人员能提供良好的药事方面的相关服务;
——医院要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公示专栏等载体公示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,方便患者查询,要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药品等费用清单,及时解答患者对药品价格的疑虑问题;
——医院要定期向社会公示“阳光用药”相关指标,使患者和群众能了解到相关医院合理用药的真实信息。
3.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
——要以强化临床用药管理为核心,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以及确立严格有效的执行手段,加强对临床药物尤其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类管理。须在HIS系统中设置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程序,做到有效预警、实时监管。
—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,开展全处方点评工作。每3个月必须开展一次全处方点评,对不合理处方(包括不规范处方、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)进行剖析,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。
——每月一次召开临床合理用药分析会议。分析结果院内网公示、院周会通报、纳入绩效考核。
4.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
——要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,按季、半年和一年汇总医疗服务和“阳光用药”相关信息,报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通过门户网站,并依托微博、报纸等多种媒介,向社会公示,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。
——确定“阳光用药”必须向社会公示的信息至少有以下9项: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、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、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、每门诊人次费用和药品费、每出院病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、门诊处方平均金额、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、平均住院日。
5.建立奖惩及监督管理制度
——明确相关人员责任,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,将规范用药情况纳入医德考评内容,同时与个人年度考核、评先、评优、晋升、职称评聘挂钩。
——医院纪检监察室应对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发现的突出问题、药品动态监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及举报反映的药品使用问题等,进行干预并有针对性地核查,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,督促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。
(四)工作安排
实施时间:2012年为全面启动和强化推进年,2013年为持续推进和巩固完善年,之后,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常态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