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投标人:
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产品参与我院此次“部分医用植入性材料”招标工作,决定将招标公告中的第二项“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”里的第4点和招标文件里的投标须知中的第二项“投标人的资质要求”里的第4点由原来的“半年内在台州市三乙以上医院(含三乙)中标并供货”改为“半年内在浙江省三乙以上医院(含三乙)中标并供货”。
特此公告。
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
2013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