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我院一直严格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物价政策,设置专兼职物价机构,将常用检查项目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,认真执行住院患者费用“一日清”制度,药品价格上墙等制度,较好地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。
两年来,医院无一起医疗事故,先后获得第六届、第七届、第八届、第九届、第十届临海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,临海市“首届十佳消费者信得过”单位,临海市明码标价示范医院,临海市文明单位,第七届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,台州市控烟先进单位,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,浙江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优秀示范单位,浙江省绿色医院,浙江省无烟医院等称号。
考查组对我院工作给予好评。要求我院不断规范收费标准,进一步为民做好工作。我院表示将继续保持“诚实守信,求真务实”的工作作风,认真贯彻执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主动维权,牢固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”的意识。以诚信展现医院魅力,以诚信打造医院形象,共同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氛围,保证“省第八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顺利通过。
考查组在听取院长崔融关于申报“浙江省第八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的工作汇报